高工職在學學生,每隊人數2~5人,指導老師至多2名。
貳、競賽類組:
光電類組、電機類組、電子類組及資訊類組。
參、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以當年度公告競賽之日期為主,以實際E-mail傳送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料不退回。
二、聯絡地址:71005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 南臺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系
三、需繳交資料:
(一)報名資料總表 (如附件1所示),需經送件單位核章,指導老師、參賽學生完成簽名、科主任完成簽章,並轉成電子檔後,以e-mail傳給負責老師。
(二)場地需求調查表 (如附件2所示,限參加決審之各組填寫),請依規定填寫,並以e-mail傳給負責老師。
(三)作品企畫書 (作品企畫書封面與格式請分別參照附件3與附件4,作品企畫書以10頁為限),作品研究報告請轉成pdf檔,pdf檔名命名規則為 (作品名),並以e-mail傳給負責老師,以利大會手冊之編排。
參、 評選辦法說明
一、評審辦法總則:本競賽分為初審與決審階段。初審採書面審查方式,決審採現場訪談及實物展示後評選方式進行,故委員需出席初審與決審作業。主辦單位將聘請5位專家擔任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進行評分,作品依得分高低排序。
二、初審說明事項:
(一) 初審為書面審查,評審逐件依研究動機、方法與過程、創新性、實用性、預期效益與其他等相關項目分項給分,再由審查委員進行分數加總與名次排序。
(二) 從初審作品中,各組遴選出12件作品參與決審(主辦單位有權依收件數量調整入圍件數)。主辦單位將依評分之分數高低選取入選作品參加決審。若遇同分數之作品時,由委員會討論是否增額錄取。
(三) 為鼓勵學生能從事實務應用之研究,若有應用實物展示,將酌予加分。
三、決審說明事項:
(一) 決審為現場審查,主辦單位聘請3位以上之評審委員,請評審委員依據作品之研究動機、方法與過程、創新性、實用性、預期效益與其他等相關項目,進行現場訪談後,依作品優劣進行名次之排序,再由工作人員依各委員評審之名次排序進行加總。請入選決賽之隊伍,製作全開海報,格式不限。
(二) 決審預計取數名,依得分高低排名,並由主審決定錄取名單。若遇同分之作品,將由委員以不記名投票決定之。
肆、
競賽日期及地點
一、 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7年10月25日(星期四)。
二、 初審成績公佈
(一) 時間:107年11月5日(星期一)。
(二) 網址:南臺科技大學競賽網站 https://oe.stust.edu.tw/tc/node/competition)
三、 決賽與成果展示
(一) 時間:107年11月30日(星期五)。
(二) 地點:南臺科技大學。
(三) 地址:71005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
四、決賽奬項
依評分後總分高低訂定各組名次及獎金金額如下:
(一) 金牌獎一名,獎金陸仟元,獎狀每人乙張。
(二) 銀牌獎二名,獎金各肆仟伍佰元,獎狀每人乙張。
(三) 銅牌獎二名,獎金各參仟元,獎狀每人乙張。
(四) 佳作三名,獎金各壹仟元,獎狀每人乙張。
(五) 優選數名,獎狀每人乙張。
伍、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皆需於報名資料總表簽名,並遵守本參賽要點之各項規定。
二、參賽者皆需於報名貳競賽類組可複選,主辦單位視各類組參賽隊數多寡,調整其競賽類組。
三、參加競賽或入圍作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或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有具體事實者,則追回資格與獎勵。
四、參加競賽或入圍作品如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傷害,由法院判決屬實者,追回入圍資格與獎勵,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五、參加競賽者作品之相關資料延遲交件或頁數超出規定者,予以取消資格。
陸、
預期效益
一、本競賽之參賽作品為全國高中職在校學生所學,鼓勵學生於進行專題製作的同時,並了解產業界之動態。
二、鼓勵高中職師生激發新點子並創意創新,將教學與應用加以連結與融合,加強高中職學生實作能力。
連絡網址: https://oe.stust.edu.tw/tc/node/competition
經費來源: 高教深耕計畫 4-4 高中職專題競賽
連絡電話: (06)253-3131#3632或3001
主辦單位: 南臺科技大學工學院